《逆臣(第一部)》作者:米洛【上下册】
【文案】
常言道,「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。」
然而,功高盖主、权倾天下的大将军景霆瑞,却以一句「臣公务在身,恕难从命。」
轻鬆地挡回皇帝口諭。
这皇上的顏面何在?
更甚至,这逆臣竟还敢爬上龙床?肆意妄為?!
淳於爱卿知道自己是个无用的皇帝,也知道最初是他主动挑逗这个冷煤有帆军,却弄得如此狼狈下场,真是追悔莫及!
而且,堂堂天子,却因是巫雀异族子孙,所以能以男儿之身受孕……
於是,这大燕国的妃子都还没选进宫呢!皇上就先有喜了!
御医跪言,「恭喜皇上,这是喜脉!」
简直是晴天霹靂!这龙威受损,名节难存。他这个皇帝还怎麼坐镇江山?
淳於爱卿是孰可忍孰不可忍,决意拿下这以下犯上的逆臣,让他看看这天下到底谁最大?抱著孩儿,淳於爱卿立下誓言,定要与他分个上下!额,不,是高下!
【上册】
第一章
三月十六,晴空万里,太阳融了早春的雪,荻花镇鳞次栉比的、有着镇角兽的瓦屋高楼,在嫣红金黄的万丈光芒中,显得晶莹耀眼,五彩缤纷。
喜鹊俏立在枝头,春风下柳岸新绿,行人如织,加上近有水,远有山,端的是风景如画,灿若锦绣。
而今日又是一年一度,最为热闹的荻花镇庙会,是为了祭祀荻花山神而设,已有三百六十年的历史。
据传说,当年荻花山神下凡界游览,走到这块风水宝地时,肚饿难耐,一对好心的夫妇给了他糕点吃食。他便感激地说,尔等会生下一双好儿好女。
已近中年的夫妇二人甚感惊奇,因为他们盼子已久,可是肚子却不见动静。
山神走后,就如他所说,善心的夫妇果真诞下了一对活泼可爱的龙凤胎。一家人就在此地扎根落脚,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县城,也取名叫荻花镇,从此人丁兴旺,子孙满堂!
所以,这庙会也成为百姓求子、求合家平安的盛会,尤其在这天下太平的时候,显得越发隆重。
方圆百里的村民、富商,扶老携幼、拖儿带女的早早赶来,这车水马龙的场面,比元宵节都还喧闹!
“来啊,乡亲们,都来瞅瞅!正宗的北岭野山人参!吃了百毒不侵!长命百岁!”一个光着膀子的壮汉,举着手里扎着红绸,带有黄泥的人参,大声吆喝道。
“太平锣!咚儿锵!炮竹!样样齐!”摆着摊档的小贩,拿出了铜锣招揽过客,引得孩子们全都聚在那儿,缠着爹娘要买烟花。
而各种街头杂耍,更如潮涌般地汇入庙会场所,到了晌午时分,是人声鼎沸,曲艺喧嚣,人多得是摩肩接踵,都快走不动路了。
“老、老爷——!您慢着点!等等小的!”
在这穿着各色衣裳的人堆里,一个穿着褐色布衣的小厮,一边踮起脚、伸长脖子,声嘶力竭地叫着,一边努力拨开人群往前头挤。
原来,在前方的桥墩旁,正在表演喷火、走刀山的把戏,人是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,水泄不通,后头还有不少人在往里头钻,有个小孩夹在中间嚎啕大哭。
那个被唤作“老爷”的人,实际上年轻得很,一身浅蓝色绸衫,五任何刺绣纹饰,头戴着一个朴素无华的蓝布巾帽,将头发全藏在了里头。
虽说他长得眉清目秀,但眼下毕竟是“以貌取人”,所以,与其说这是一位“老爷”,倒像是个寒酸的书生,实在是平凡得很。
然而,在这每个人都被挤得面红脖子粗的当口,他倒是一脸轻松,面带微笑地绕来兜去,顺着别人的推挤,站到一个石墩子上,占据了高处。
他以手搭凉棚,四下张望,然后又跳下石墩,再上去时,肩上竟然骑着一个穿开裆裤的男娃。
就是他,一直在人群里哭着找娘亲呢。
不一会儿,就有一面色慌张的村妇主动找上他了,把孩子交还给那名女子,对方千恩万谢之后,抱着孩子匆匆地走了。
直到这时,青年才从怀里取出一包炒松子仁,笑嘻嘻地看着七尺大汉表演气功。
那人头发剃得精光,宛若和尚,臂膀浑圆,强壮如牛。他铺开的排场也很大,二十多把铮亮大刀用绳子系牢,扎成梯子,就连扶手都是锐利的刀锋,大汉拿起一个白萝卜,往刀梯上一划!
咔嚓一声,顿时断成两截,货真价实,这人要是爬上去了,还不得鲜血直流?
这种时候,就已经有人往他张开的布衣兜里扔铜钱了。壮汉收好钱,抱拳作揖,大声感谢乡亲们捧场后,就活动了大脚板,往那刀山上爬!
虽然他很壮实,但手脚灵活,简直跟猴子一样蹿到了梯顶,还在上头,用脚夹着刀梯,脑袋朝下,来了个倒挂金钩,这模样,哪怕不是被刀刃割伤,也会摔个倒栽葱,一命呜呼。
因此,众人越是惊呼,壮汉的动作也就越悬乎,只有那位年轻的“老爷”,一直在鼓掌叫好!
他还在那不停晃摆的“刀山”下,放下一锭白银,于是乎,各种碎银子、铜钱纷纷掷下,壮汉高兴得在上面连连抱拳,“谢谢了,谢谢各位父老乡亲,接下来还有更精彩的……”
“老、老爷!”
等到小厮终于汗流浃背地,挤到喝彩连连的前头时,青年却一拍他的肩,雀跃地道:“小德,走,我们去买糖葫芦。”
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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