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不放心地看着老板领着那匹瘦马去吃草,在后面不远不近地坠着,还故意路过马厩,趁老板不注意,朝那马槽里又塞了一把精料。
忙完这些之后他才满意地笑了笑,然后哼着小曲,去了这小镇上唯一的客栈。
说是客栈,其实也就是一幢小楼。矮矮的两层,土墙青瓦,门口吊着一只红艳艳的灯笼。虽然看上去小得简直可笑,收拾的却还算干净齐整,在这灰头土脸的边关小镇,已经是一等一的体面。而叶修一脚迈进去的时候,那店里唯一的活人正缩在那乱七八糟堆得满满的柜台后头,一边专注地翻着什么,一边嗑着炒瓜子。
喀拉喀拉,喀拉喀拉,一声声脆响干净利落。而叶修进来的时候他头也没有抬,甩了甩手,又低下头去。
叶修也不叫他,耐着性子站了好半天,终于忍不住开口了。
“掌柜的,你到底做不做生意。”他说。
对方回得倒也快,从书里面抬起头来。
“缘来就是客。”他冷着一张脸说。“可偏偏与您无缘,客官请另觅他处吧。”
这话甩得又直又硬,叶修却一点也不以为忤。他竟然还笑了起来,似乎遇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事一般。
“张掌柜,”他好容易笑完了,收敛着神色说,“这生意如此清淡,怪不得这一手散花,只能用来打苍蝇了。”
百花谷最有名的当然不是那漫山遍野的山花。花哪儿都有,矜贵的还是那种花的人。江湖上稍微有点资历有点见识的人提起百花谷也都离不开花,说的却是那葬花的剑,和散花的手。
说的时候还总忘不了面带惋惜地叹息一声,百花谷使剑的大侠姓孙,用一把葬花重剑,擅掌的大侠姓张,暗器冠绝天下,两人并肩作战一招繁花血景天下无双,而如今剑陨花落,已成绝唱。
这样的边关小镇,倒真适合藏这样一位死得不明不白的,百花谷的二当家。
叶修说话夹枪带棒,那张掌柜听了倒也只是嘻嘻一笑。他穿得并不讲究,披着一身绛色的破旧外袍,周身上下连一件配饰也无。一头乱发短得扎不起发髻,蓬乱干枯,毫无规矩可言。面相倒生得很年轻,一双眼睛微微上斜,大而闪亮,顾盼生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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