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倦的五官清淡,在高鼻梁深眼窝小雀斑满脸的人中间,人种优势分外明显。剑眉星目,睫毛长却垂,半遮着琥珀色的瞳孔。整个人就像博物馆里的青瓷一般,冷清优雅,令人难以捉摸。
“我可以认识你吗?”他在下课后就截住了起身要走的沈倦,“你简直…太美了。”
被盯了一节课本来就心情不佳的沈同学,强压着脾气留下了名字。无视了后面小跑跟着的toy,迈着长腿就往图书馆走。
但所谓跑的了人也跑不了庙,他的课表不知道怎么的就被人给知道了。
于是这位toy同学总是能和他在学校不期而遇,无论是是餐厅还是图书馆,教室还是小礼堂,只要有他沈倦在,五分钟之内,一定会出现另外一个人的身影。
一开始沈倦也没怎么在意,毕竟没有切实地打扰到他,但直到后来他发现自己连回家都在被尾随的时候,再好的修养都撑不住了。
去他妈的老子庄子平心静气,沈倦揪着人就堵在小巷子里给胖揍了一顿。一米九二的身高在任何方面都成为了绝对的优势,toy在他手下吃了不少亏,之后才稍微收敛了点。
但仍然是一路跟着沈倦,读研读博任教,学到爆肝就为了和沈倦待在同一个地方,痴心绝对在所有学生和老师里都被传为佳话。
今天,自然而然的,他在在场。
谈完正事儿,wendy捅了捅沈倦,凑在他耳边小声说道:“他昨天还在加拿大开会,听说你今天要来,连夜赶回来的!”
沈倦不咸不淡地耸耸肩:“所以呢?”
“啧,你还真是铁石心肠。”wendy撇撇嘴,无奈地坐正了身子。身后穿着正装架着腿的toy,听到这句话,眉头一皱
就像许多人的爱情是由感动开始的意义,toy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坚信,沈倦不喜欢他只是因为没有对任何人动心。一旦沈倦想要展开一段恋情,那么首选一定是他。
可惜并没有。
沈倦的社交动态更新得一直还算勤,关注他的人也不少,所以当沈倦第一次发上两只相携的手的照片的时候,第一时间就有人告诉了他。
照片里毫无疑问的是两个男人的手,十指紧扣,刺眼得要命。
掌声响起,沈倦在主持人的热情陈词中,从容上台,站在立麦后面。
刚站定,还没等他说话,就又是一波掌声。
再次感谢了所有人,沈倦才调整好话筒,笑着开始自己的半学术半告别的演讲。
今天其实也是学校的结业典礼,台下坐着的不少都是曾经来上过沈倦课的学生,鼓掌鼓得格外起劲儿,听到沈倦开始讲话了就坐的笔直,姿势标准到堪比小学生。
“…这里有我的太多回忆,在我离开后我也会依然热爱这里。”
热烈的掌声。
“…听说也有很多人关心我的私人问题,那么既然时间充裕,就允许我多说一句。”
异常热烈的掌声,前排的几个教授也跟着起哄。
“是的,我找到了要共度一生的人。我很爱他,我会幸福的。”
尖叫伴随着笑声在那一刻简直掀翻了屋顶,几个活泼的甚至站到了凳子上去双手当做扩音器开始唱婚礼进行曲,无数祝福夹杂着问题砸向他。
笑意渐深,沈倦手指放在嘴唇上朝大家嘘了一声,自己就扔下群众跑回了观众席上的座位。脚步轻快,根本就还是个撩完就跑的小少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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