掖着!老子没你聪明,猜不透!”
郑峪翔忽地轻握住余丛一的手,贴上凑近的胸膛,靠到人耳边故意用压得只剩唇舌间的气息的声音说:“我想说我他妈爱死王征了,他怎么能这么惹人爱。”
余丛一张着嘴没发出声来,听到郑峪翔说爱王征,他莫名觉得有点不爽。
“说完了,你睡醒没?可不可以出发了,我的小余老爷?”
郑峪翔还是那暧昧的姿势和声调,拂得余老爷耳朵发痒。两人就这么搂着不动地站了一会儿,余丛一才打着哈欠推开郑峪翔去找衣服。
十分钟过去,终于到了余家大门外,看到洪珂琛的小别克余丛一突然很想李泉的牧马人,可惜李泉昨天把他们送回来就走了,说什么也不肯把车留给余老爷。
“老爷,这您随身带上。”余忠上来,恭敬地给余丛一递上一个黑色小锦囊,余丛一随手接下就要打开,他连忙按住他的手说,“三爷说不能打开,您随身带着就行。”
“不要。”听说是余锦荣的东西余丛一立即扔开。
“老爷,三爷说话是难听了些,可他心里对您是好的。”余忠捡起来又递给余丛一,苦口婆心地劝解,他实在不想两人的关系比以前还要水深火热。
余丛一皱着眉又接过来,虽然余忠说的余锦荣是对他好,可他觉得指不定里面藏了什么让他倒霉的玩意,所以一拿到他就打开,取出一块像玉片一样的东西,手感却极轻,透体冰凉泛金。他看半天没发现什么门道,倒是余忠微微一惊说:“老爷,您保管好了,这是三爷的命根子。”
余丛一立马嫌弃地又扔回给余忠,命根子他能联想到的只有男人身上某个器官,找不出什么好感,“还给他,说老子不稀罕。”
这回余忠倒是没再劝他收下,而是叮嘱道:“老爷,您出门办事把您的狗带上,能帮上您的忙,还有每月初一您回来。”
余忠这样啰啰嗦嗦让余丛一很不耐烦,但最后一句还是让他压着不耐问:“要是我不回来,会怎样?”
“您的身体会非常难受。”余忠诚惶诚恐地回答,像是怕他真的不回来。
仅仅难受没让余丛一放在心上,他挥了挥意思他明白了,接着注意到大门口那只大黑狗从门里走出来,以门为界,它的身形开始变小,最后四肢完全落在门外时他看到的赫然是一只黑猫,琥珀色的双瞳闪着冰冷的寒光。他心里嘀咕这分明是猫,多眼瞎才能看成是狗?
郑峪翔在旁边同样满是惊讶,不过其他人都只看到一只黑突然出现在门口。黑猫无视旁人的视线径直走到余丛一脚边,脑袋拱着他的裤脚喵喵地轻叫。
“这到底是什么?”郑峪翔不可思议地问。
余丛一把黑猫一脚踢开,“鬼才知道。”
或许真的只有鬼才知道!郑峪翔想。
接着几人都上了洪珂琛的车,黄小仙想挤到后座表现他对余老爷的敬仰,但直接被余老爷挡在车门外,义正严词地说:“你大爷我旁边的位置永远是你郑二爷的,懂吗?”
黄小仙似懂非懂,却只能乖乖地坐前面,不时偷偷往后瞟一眼坐在一起的两人,他没觉出不对先被一猫爪子抓过来。他忙往后闪开,然后赞扬道:“余老爷,您这猫真聪明,叫什么名?”
“叫你大爷!”余丛一煞有介事地回。
黄小仙十分配合地逗猫,“李大爷,您好!”结果又被李大爷一爪子抓过去,然后李大爷若无其事的蹲在余丛一腿上舔爪子。余丛一不由地想这像猴的狗扮猫真是扮得跟真的一样,赞赏地摸了摸猫头大方地赐名,“决定了,以后就叫你李大爷!”
一车人除了那一人一猫之外,都噗地笑喷出来。
从圩镇到目的地要差不多四小时车程,他们到的时候天刚黑不久,由于老警察的意外郑峪翔那份通缉令的事无疾而终,出发前余丛一就有言在先,‘一不住记名酒店,二不跟其他人接触,尤其是警方’。所以洪珂琛把三人带到他父母以前住的一套老房子,是考古所的旧宿舍楼。
老旧的砖房楼道灯时亮时不不亮,环境谈不上坏,但也绝对不好。最重要的是只有一间卧室、一张床,这让三个男人如何挤得下去?首先提出不满的是余丛一。
“洪所长,你打算把这床劈成三半睡?”
“这房子之前一直是我父母在住,绝对干净。这不住酒店一时也找不出合适的地方,你看将就几天?”洪珂琛忙解释道。
“睡觉是人生头等大事,怎么将就?对吧,翔子。”余丛一反对得很不客气,他转头看向郑峪翔,却见对方一头栽倒在床,无所谓地回道:“我觉得还行。”
余丛一眼里顿时火星四窜,黄小仙打圆场道:“余老爷,这里离考古所近,也方便嘛!大不了我睡沙发你们睡床。”
黄小仙说完郑峪翔不禁地笑了笑,余丛一立即冷眼横过去,实际上他嫌弃的主要原因是怕郑峪翔又在板凳上坐一宿。他还记得几年前他们在一个镇上办事,因为旅店房间不够,也是要三个人挤一张床,结果郑峪翔硬是在椅子上坐到天亮,也不知是什么毛病。之后他都记着无论上哪儿,再严酷的环境,都必须给他家翔子一个人留一张床。
可现在,郑峪翔居然拆他的台?
郑峪翔从床上起来,搂着余丛一的肩膀悄悄地附在他耳边说:“跟你睡肯定是不一样的,懂了吗?”
“给爷严肃点!”余丛一甩开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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