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年她才十八岁,与睿王相识于微末,她祖籍在远离京城的一个小山村里,有一天她在河边洗衣服,河水中泡着一件黑袍子,她本意只是想捞上来看看,还能不能改作他用。涉水走近了一看,才慌了神。
那不是一件袍子,而是一个人,一个被水泡得皮肤起皱惨白得如同已死的人。
这是一个毫无亮点和新意的故事,然而所有感情都发生在最细微之处。她倾尽一腔柔情,照料这个男人,这个男人说,他的命是她救的,从今以后,他就是她的。
那是个民风保守的村子,一个未婚有孕的女子,失去丈夫的庇护,日子过得很苦,可还能忍下去,因为她怀揣着一份心酸的甜蜜,她知道有一天那个男人会回来接她和她的孩子。男人走的时候,留给她一件信物,她趁着去城里卖花时上当铺问过,这块玉佩就值三百两实打实的白银。
能留给她这么贵重的信物,足见赤诚,她从没想过那个fēng_liú倜傥的年轻人会一去不回。
李氏肚子一天天大起来,她娘终于发现端倪,一顿痛打之下,李氏肚里的孩子仍然顽强地活着。
终于在一个漆黑的夜晚,她收拾行囊,悄悄从门缝里看了一眼母亲。
她娘侧着身,泥塑一般静默不动,应该是睡着了。
李氏怀揣着兴奋、喜悦离开了小村庄,她顺着河流往上游找,一路磨破了不知多少双布鞋,脚趾全都长了水泡,每天夜里脱下来就要生生掉一层皮。十三天以后,她在上游一个重镇打听到这里数月前发生的大战,是睿王领的兵,又提及睿王是如何风姿卓绝,路人惋惜摇头,讲到一半突然转过去收拾他的茶摊子了。
李氏急了:“你还没说完呢,最后谁赢了?”
“自然是我们的人赢了,否则你站的地方,还能是北朔地界?”茶摊老板头也没抬,把一只只粗陶茶碗丢进滚水里烫煮。
“那你可惜什么?”
“可惜领兵的睿王是个花架子,中看不中用,其实全靠他手底下那一支殷家军,这可就太能打了,那可是从上祖传下来的,世代骁勇,殷氏一门俱是将才,就连殷家的小姐,个个也都精通兵法医术。睿王要求娶殷家的女儿,本想借此仗立下战功,殷家也是这个意思,才将殷家军借给他使,就这样,他也能中途逃遁,开战时不见在战场上大显威风,仗打完了,lùn_gōng行赏的时候这才现身。”
李氏听得惊叹,喃喃道:“皇家也有这样的孬种?”词儿一出口,茶摊老板多看了她一眼。
李氏脸一红。
茶摊老板摇摇手:“夫人说的是实话,有什么的。可不就是孬种嘛。龙生九子,个个不同。何况这个睿王还是个旁支血脉,不说他了。夫人再喝一碗?这日头毒,我看你大个肚子也很辛苦,不妨多坐一会,等晒过这一头再走。”
李氏捧着凉茶,边小口地喝,在阴影里避着,又有点凉风,也不觉得有多热了。她只是心里有些震动——原来身份显赫的人,也可能是胆小如鼠之辈。
一眨眼她又想到了别处去,神色中露出向往。
殷家女,即便在她身处的那个小小村庄,也曾听过。
这世间没有几个女子不想降生在殷家,那一族可谓是北朔第一望族,那家的女儿是含着金汤勺呱呱坠地,一生一世被人捧在手心。出嫁前求娶的儿郎踏破门槛,便是皇家要娶,也要殷家老太君点头。既是如此千辛万苦娶回家的妻,自然夫君是要全力宠着疼着,只要殷家的女儿不是生来无盐,又哪里愁嫁呢?何况娘家硬气,受了委屈,哭一哭,就有人伸手。
李氏满面凄楚地垂下头,手掌无意识地在腹部滑动。
有那么一个瞬间,她产生了个念头,她要是……如果她要是……
这念头闪了那么一下,就吓得她浑身一抖,忙看了一眼茶摊老板,然后松下心来。老板在打盹,这个茶棚只有她一个人在喝茶。
其实也没什么好的,这样如珠似玉的女儿家,不也要嫁给一个孬种吗?
李氏脑海中闪现过她孩子的父亲那张俊美无匹的脸,那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,顶天立地,只要见到她,见到信物,一定会向家中提她的救命之恩,提他俩那小半月的鱼水交融恩爱无疑。
那才是她的良人,纵不是天生娇女,她也一样觅得了一段良缘。
这么一想,仿佛殷家的女儿也没什么好羡慕了。李氏平静地慢慢喝完茶,老板还在睡,她背起不重的行囊,里面就两套换洗衣服。走出了几步,又回转来,她犹豫了一下,打开荷包,数出茶钱,压在茶碗之下才重新踏上寻夫的路。
作者有话要说: 各种分不清庄家两兄弟的名字,如果有错误,就说一声哈
第200章 二零零
许多年后李氏回想起来仍然觉得都是天命的安排,她一路吃了不少苦,盘缠用尽,餐风露宿,有上顿没下顿地磕磕绊绊来到北朔京城。
进城那一天,突然下起雪,她已经有六个月的身孕。天子脚下想找一间过得去的破屋子难,她一咬牙,心想只要找到了她的夫君,就可以将信物赎回,便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当铺。然而前脚迈进去,她立刻就后悔了,本来想走,外面雪却越下越大,劈头盖脸一顿雪渣子令她整颗心都凉透了。
大雪冰天,她又挺着个大肚子,必须找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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