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氏站在堂子里,人来人往,谁也不去管她一个一看就穷的女人。她刚进门看店的伙计就发现了她,不过这样的人应该拿不出什么好东西,外面雪大,怕是来躲雪的。伙计也不是什么铁石心肠的人,就没管,招呼别的客人去了。
李氏怔怔地站了一会,摸了两下头发,又摸了摸生出冻疮的耳朵,碰一下她就浑身抖颤。
噼里啪啦打算盘的伙计猛一抬头,看面前是个衣着邋遢,浑身上下连件首饰都没有,鞋子还破了洞脚趾开裂出血的女人,顿时就有些不耐烦。
“这个,这个我要当五百两。”
当看到那件玉佩,伙计整个人都惊了,别说玉质剔透,上面的蟠龙也不是一般人能用的,再看李氏时已是满脸警惕,不过转瞬又扯起笑脸。
“您稍等,我叫人给您上壶热茶,这东西太贵重了,我得去后面问问二掌柜,且在堂子里稍候。”
忐忑不安地在椅子上坐了小半日,大雪渐渐转小雪,当铺里也不比外面冷,伙计还叫人给她生了个火盆。
只是来来往往的人很多,都在盯着这个大肚子却不在家里好好养胎的女人打量。
李氏骨碌碌转着大眼睛,她瘦得腮帮凹陷,眼睛愈发的大。偶然有人跟她的眼神相触,都要觉得被火烧了一下,她眼里满是求生的渴望,强烈得渗人。
李氏轻轻抚着肚子,垂下头,将那些或好奇或鄙夷的眼神拦在一双纤长的眼睫外面。
孩儿啊,这下咱们有银子了,有热水可以好好泡个澡,娘得做两身儿新衣裳。你爹最爱看娘穿粉的,就做一件粉的。再则,要做一件颜色艳丽、用料上乘的裙子,赶明儿去你爹府上拜见公公婆婆,总要体面一些的好。
等到当日傍晚,当铺提前关门,伙计点头哈腰地来请李氏跟着他走。
李氏本不想去,伙计看出她的提防,这才说是有位贵客请她上京城里最大的酒楼,这位贵客是她认识的人,并将一把匕首交给李氏。
当即李氏又惊又喜,那柄匕首刀鞘上雕着一朵金光闪闪的菊花,是他!
这夜李氏见识了京城最繁华的酒楼,尝过了有生之年从未品过的美酒,那舞的女子可真美,生得美又怎么样?还不是只能出来卖身段卖脸蛋。
流转不息的灯光下,李氏只抿了一小口酒,还是撒娇向她久别重逢的夫讨来的,便已醉了。她双颊飞起红云,他们两人一个包厢,从这里看楼下的舞台甚是清楚,视野开阔,从外面要想瞧里面的动静,却是想都别想。
看完了歌舞,李氏仍觉得这是一场梦,即便是一场梦,那也是太美太好太让人沉醉的一场梦。
热闹散尽,一双红烛一双人,李氏对面坐着她寻寻觅觅这么久的夫郎,一路上数十个日日夜夜准备的那一车子话,突然就堵在咽喉里一个字也说不出。
思念这么深,哪里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的。
“英儿,这半年,苦了你了。”
男人才一开口,李氏已经滚滚落泪,泪珠慌乱地滚落在席上,从被泪水糊花的视线中,她近乎痴迷地凝视她的男人,她儿子的父亲。
“我们……我们为什么今夜要住在这?你什么时候带我回家?我都有了你的孩子……你还不预备带我回家吗?”她知道不能急,可又怎么能不急,未婚生子放在哪儿都不妥当,何况眼前的男人穿戴精致体面,显然家境不错,为什么这一整晚他也不提带她回家给父母看看呢?
男人神色间才显出难堪来。
这样的难堪在李氏今后的日子里还见过无数次,那是一个男人最大的屈辱。
天明时分,红烛已经燃尽,蜡泪堆得如小山一般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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